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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在教学中起决定的作用,要提高教学质量,选聘任课教师十分重要。
- 选聘条件:
- 江训任课教师应选聘师德高尚,业务精湛,有事业心,责任心强的教师。
- 选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任教,从事高中专业课6年或累计当任两届高三专业课的教师,业绩优异者从优。
- 任课教师应具备创新意识与团队精神,既具有独当一面的教学能力,又具有与同事协商并肩作战的精神。
- 教学工作认真负责,对学生既能严格要求循之善诱,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。
- 任课教师要经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,经常关注学生的情况。
- 任课教师职责:
- 任课要加强责任心,上课、辅导课不迟到早退,若不能按时上课应事先与领导或班主任联系,作适当调整。
- 上课、辅导时不能看报纸、杂志或课外书,不接手机,应掌握学生的听课或做功课的悟性,及时答疑。
- 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,不挫伤学生学习积极性,不讽刺、挖苦差生,要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。
- 认真及时批阅试卷,不漏批错批学生答案。教师应认真钻研教材,根据复读生的特点,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。认真备课,做到无教案不能上课。
- 任课教师权利:
- 任课教师在完成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后,有权按时足额领导授课和辅导补贴。
- 任课教师有权享受按升学成绩提高的幅度享受教学成果奖。
- 有特殊贡献者还可以得到特别的奖励与有关待遇。
- 任课教师在江训的教学业绩与在原校同等看待,记入档案,职评与晋升一视同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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